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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杭小学骨干教师、 学科带头人证书制度(修改稿)
发布时间:2009-02-26   点击:   来源:本站原创   录入者:宋勤明

马杭小学骨干教师、 学科带头人证书制度(修改稿)

第一条: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制度,是根据我校三年发展规划以及学校教师继续教育三年规划的需要制定的,其目的是切实提高我校教师的群体素质,形成优化教师队伍的机制。

第二条: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是我校根据教育教学工作的实际需要而设置的荣誉称号,其依据是教师从合格到岗位成才的发展规律。

  

第三条:骨干教师职责:

1.承担学校安排的教学任务,备课,上课,辅导,批改作业,考核学生成绩,具有一定的示范作用。

2.在课内外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担任班主任、少先队辅导员,组织、辅导学生课外活动。

4.承担培养徒弟的任务。

5.承担年级组或备课组的教科研工作,上示范课,撰写教育教学论文。

6.在学校管理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完成分担的行政、社会工作。
第四条 学科带头人职责:

1.承担学校安排的教学任务,备课,上课,辅导,批改作业,考核学生成绩,具有较好的示范作用。

2.在课内外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担任班主任、少先队辅导员,或承担德育管理任务。组织、辅导学生的课外活动。

3.承担培养教坛新秀和骨干教师的任务。

4.指导开展教科研活动,上观摩课,作专题报告,撰写教育科研论文。

5.在学校管理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完成分担或分管行政业务等工作。

  

第五条:骨干教师条件:

()基本要求

1.认真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修养,敬业爱岗,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必须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3.必须履行一级教师职责一年以上。

4.课堂教育教学能力考核须达到“良好”以上。

5.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近五年来至少有一次获片级以上优秀教师荣誉;或获得两次优秀辅导员、教科研先进个人等单项荣誉。二年中学期岗位考核必须全部达到二等奖以上,并至少获得一等奖一次。

6.学生或家长满意率达85%以上。

()教育工作

1.积极参与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及学校各部门的管理工作,近五年来担任班主任或少先队辅导员、课外活动小组指导教师和其他教育管理工作3年以上,班主任考核至少获一次一等奖;或所教学生至少获一次区级以上团体三等奖及以上奖励。

2.具有较丰富的学生管理工作经验,关心爱护学生,善于针对学生的年龄特征和思想实际,采取行之有效的方法,对学生进行德育和心理健康教育。能言传身教,注意在教育教学过程中以高尚的师德、严谨的学风教育影响学生,培养学生的健康人格、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取得过较明显的教育实绩。

()教学工作

1.从事本专业学科教学,教学工作量饱满。近五年来,至少有一年在毕业班教学(或低年级语数包干)。教育思想正确,具有终身学习的理念。独立理解课程标准,更新教学方法,并结合教学开展课外活动,发展学生的智力和能力,教学效果显著。

2.在本片范围评优课、公开课或教育教学基本功竞赛等活动中获二等以上奖励,或在其它教育教学单项竞赛活动中获区三等奖以上奖励,或独立辅导的学生获区二等以上奖励,或在区级上评优课、公开课或作专题讲座、经验交流。

3、能熟练使用现代教育技术开展教学及研究工作,具备独立制作教学软件的能力。

()科研工作

1.参与校级、区、辖市及以上教学改革实验或课题研究,并承担一定科研任务,能写出观点正确,内容充实的经验总结。

2.近五年内在正式刊物上发表论文、论著或教育教学经验文章2篇以上;或在辖市(区)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论文评比(含教育年会)中获二等奖及以上论文2篇以上。

3.注重理论学习,积极参与校园网网上沙龙,努力创建学习型个人。

第六条:学科带头人条件:

()基本要求

1.认真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修养,敬业爱岗,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在实施素质教育、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推进教育现代化等各项工作中起积极带头作用。

2.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3.必须具备小学一级教师职称并履行职责2年以上。

4.课堂教育教学能力考核须达到优秀等第。

5.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近五年来至少有一次考核优秀。二年中学期岗位考核必须全部合格并达到优秀等第二次以上。

6.学生或家长满意率达90%以上。

()教育工作

1.积极参与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及学校各部门的管理工作,近五年内担任班主任或少先队队辅导员、课外活动小组指导教师和其他教育管理工作3年以上,班主任考核至少获一次一等奖。

2.具有丰富的学生工作经验,关心爱护学生,善于针对学生的年龄特点和思想实际,采取行之有效的方法,对学生进行德育和心理健康教育。能言传身教,注意在教育教学过程中以高尚的师德、严谨的学风教育、影响学生,培养学生具有健康人格、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有显著的教育实绩。

 ()教学工作

1.从事本专业教学工作,工作量饱满,其中至少有一轮循环教学(一至四、三至六)或在毕业班任教2年经历(或低年级包班2)。有较高的教学理论水平,形成独特的教学风格、特色。

2.教育观念先进,积极投身教育教学改革。具有较强的课程建设能力,能运用现代教学技术、方法与手段,教学能力与水平高,教学效果显著。

3.在区级评优课、公开课或教育教学基本功竞赛等活动中获二等以上奖励,或在其它教育教学单项竞赛活动中获区二等奖以上奖励,或独立辅导的学生获区一等、市二等以上奖励,或在区级上评优课、公开课或作专题讲座、经验交流。

4、能熟练使用现代教育技术开展教学及研究工作,具备独立制作教学软件的能力。

  ()科研工作

1.近五年来,参与武进区级及以上教学改革实验或课题研究(应是课题组的主要成员),有阶段性成果或已结题(须有本人的研究成果),并通过鉴定或在市级及以上正式刊物发表与课题有关的教育教学论文。

2.近五年来,在区、市级及以上正式刊物发表至少2篇以上教育教学论文;或在区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论文评比中(含教育年会)获二等奖及以上论文2篇(其中至少有1篇获市二等奖以上)。

3.注重理论学习,积极参与校园网网上沙龙,在创建学习型个人组织中贡献突出,近2年来至少在片内作专题发言、专题讲座或教研活动中作中心发言(不少于20分钟)。

 

 

第七条 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的资格申报、考核和评定,由校长室组织评审领导小组进行,下设材料组、学科评审组。

第八条 评定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时,应由本人提出申请,并提供政治思想、教育教学工作总结和履行职责的情况,填写申请表。

第九条 评定过程分三步进行:首先由材料审查组根据条件对申报人员提供的各项资料进行审查,决定一审通过的人员名单,然后分学科由学科评审组对一审通过的人员进行德、能、勤、绩等方面的复审,并分项评分,最后由评审领导小组根据学科评审结果进行决议,评定出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由校长室公布各类教师名单,并颁发证书。

第十条 要把评审过程变成全校教师展示自己才华和教育教学成果的过程,激发教师努力向上,不断进取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学校校长室对被认定的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的政治思想表现、文化专业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工作成绩和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定期考核。

第十一条 本证书制度原则上每两年评选一次。

  

 第十二条 对已认定的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采取证书津贴制,标准是骨干教师每年200元,学科带头人每年300元。考核不合格或失职的将降级或取消证书称号及津贴享受。

第十三条 已被评为市区级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的人不再参加评选,但必须符合学科带头人证书的全部条件,达不到的,则重新参加证书评定,达到的则享受市学科带头人每年1200元;市骨干教师、区学科带头人每年750元;区骨干教师、市教学能手每年400元;市新秀每年300元津贴。已享受市区级津贴的不再享受。津贴享受二年,二年后必须申报高一级称号方可享受相应津贴。

第十四条 今后市区级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各类先进教师、优秀工作者、学校中层干部原则上在马杭片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中产生,马杭片级先进原则上在证书持有者中产生。

第十五条 本制度经教代会通过后开始实施。

(本制度解释权属马杭中心小学校长室)

 常州市武进区马杭中心小学

200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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