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杭中心小学班级财产管理制度
一、班级内部所有财产管理,班主任为第一责任人。
二、班主任要教育本班学生爱护、管理好本班财产。
三、开学前两天,班主任与总务人员进行财产交接,填写登记表,双方签名。
四、 室内所有财产每学年末由总务人员进行验收,上交各门的钥匙,同时填写财产移交登记表,由班主任、总务处人员双方签名。
五、班级内部财产属于正常损坏的,要及时报告后勤处维修或更换。
六、非正常情况下的损坏(有意损坏学校公共财产或屡犯类似错误者),视情节予1—3倍罚款,亦可同时予以纪律处分。不是劣性应以教育为主,防止学生出现其他问题。
七、 低值易耗品的使用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按规定的年限、数量领取或更换。
八、罚款、维修程序:
1. 班主任应在当日将公物损坏情况报总务处
2.总务处根据情况作出处理决定后,填写“赔(罚)款通知单”交班主任通知学生家长,政教处督促,同时班级填写维修通知单交总
务处。
3.班主任应督促学生在一周内将赔款交财务处。
4.总务处应在接到维修单的两天内安排维修工作,并将维修通知单反馈回班级。
5、财产登记表每学期初签定,每学期未检查一次班级财产管理情况,对班级财产管理良好的班主任,学校酌情给予奖励。
武进区马杭中心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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