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杭中心小学公物损坏赔偿制度
发布时间:2009-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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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本站原创
录入者:盛永泽
马杭中心小学公物损坏赔偿制度
1、各室保管员因责任心不强、工作失职、保管不善,造成学校财产损失的,在查明原因和损失的数量、金额后,除按审批权限办理报损报废手续外,由总务部门提出赔偿意见,报校长室审批执行。
2、属于教职工个人保管、使用的办公用品,因保管不善或使用不当,造成损坏或遗失的,由个人负责修理或照价赔偿。
3、凡借用学校财产造成遗失或损坏的,由借用人负责修理或照价赔偿。
4、各班级保管使用的财产,凡正常损坏或人为损坏的均由班级财产保管员填写《维修通知单》报送总务处安排修理。属于人为损坏的,当事人或班级集体按修理的材料成本价和人工费计价赔偿。
5、读者丢失图书,应到图书馆按市场现行价格赔偿,并办理注销手续。
6、损坏学校树木、花卉、草坪者照价赔偿。
7、损坏或遗失学校财产赔偿款一律交学校财务室开具凭证,班级、部门、组室均不得收款。
马杭中心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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