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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害部位安全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09-12-01   点击:   来源:本站原创   录入者:盛永泽

要害部位安全管理规定

     一、有关单位应当对本单位要害部位的工作人员事先做好政审工作、防止不可靠人员进入。对不适合在重点要害部位继续工作的人员,有关部门应及时将其调离岗位。

  二、加强重点要害部位工作人员的政治思想教育,使其熟悉业务知识,增强敌情观念和安全意识,确保本部位的安全。

  三、重点要害工作人员必须明确岗位职责,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有关规定,不准违章作业和擅离职守,值班负责人应在班前班后认真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隐患。

  四、非重点要害部位工作人员,不得无故进入要害、重点部位,外来参观、实习等人员,必须经有关部门审查同意后并由专人陪同,方可进入要害、重点部位。

  五、严格重点、要害部位的管理,健全重点要害档案机密文件、图纸、资料等要确定专人管理,严格传阅、借用的审批手续,要害、重点部位的设备、机器、仪器等要安排专人负责,定期维修,保养。

  六、遇有重点、要害部位发生事故或发现存在不安全隐患时,应立即排除险情并保护好现场,及时向主管领导和保卫部门报告,有关部门要及时整改或采取应急措施。

七、加强重点要害部位工作的领导,严格制度、经常检查,随时了解掌握动态,防止麻痹松懈以及新问题的发生。

 

                                                                         武进区马杭中心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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