栏目列表
校务公开计划
发布时间:2008-12-25   点击:   来源:本站原创   录入者:金全法

马杭中心小学校务公开计划

校务公开是落实全心全意依靠教职工办学指导方针的重要措施,是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延伸和发展。实行校务公开,有利于引导、保护和发挥全校师生参与学校改革的积极性,有利于促进我校干部的勤政廉洁,密切党群关系,保持学校的稳定,有利于加强我校的凝聚力工程建设和教师队伍建设,有利于构建校内外对我校工作的监督机制,促进社会各界对我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保证学校各项事业健康稳定协调发展,实现“学校管理法制化、科学化、民主化、现代化”的目标,特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校务公开工作的内容

学校除法律法规和党纪规定的保密事项不得公开外,凡社会和群众普遍关心、与师生员工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事项都向社会公开或在校内公开。

(一)向社会公开的主要事项

1、办学情况

主要包括学校的章程、办学目标、办学规模、办学条件和办学成果等。

2、收费情况

主要包括收费项目、标准、范围、批准文号等。

3、招生就业情况

主要包括招生计划、条件、政策、程序、纪律。

4、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必须公开或社会普遍关心、学校认为有必要向社会公开的事项。

(二)在学校内公开的主要事项

1、学校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学科建设,师资队伍建设、校园规划及其实施情况,年度工作计划、工作目标及其完成情况等。

2、学校规章制度,学校各职能部门的职责等。

3、学校改革、改制方案和教职工安置方案等。

4、学校财务预决算及各类办学收入、教职工福利费使用、社会捐赠款物的使用与管理。

5、教职工引进录用、岗位聘任、专业技术职务评定、评先评优、继续教育、奖惩、津贴发放办法、教职工考核办法和结果等。

6、贫困生一免一补、红十字会资助、社会结对等涉及学生切身利益的事项。

7、学校后勤服务、大宗物资和仪器设备的采购、各类基建工程和修缮项目的立项、预算、招投标、验收以及决算、审计等,学校商店收入情况,食堂结算情况等。

8、学校干部选拔任用、考核情况,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等。

9、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必须公开或师生员工普遍关心的事项。

二、校务公开的形式

1、教代会是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基本组织形式和制度,是校务公开的基本载体。学校要充分发挥校教代会和工会的作用。

2、学校可通过校务会、中层干部会议、教职工大会、离退休人员情况通报会等形式公开校务。

3、学校通过各种文件、公告、公示、动态、通报、通知等形式公开校务。

4、充分利用校园网、办公自动化系统、广播、宣传橱窗、电子屏幕等公开校务。

5、通过学生家长会、社会评议等活动公开校务。

三、实行校务公开的原则

合法性原则。校务公开必须以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为依据和标准,处理好校务公开与实行校长负责制的关系,在实践中不断充实和完善校务公开的制度。

真实性原则。在公布、反馈、整改等校务公开的各个环节中,必须始终坚持实事求是,要客观地反映学校管理的真实情况,对重点问题要详细说明。

时效性原则。对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学生利益和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问题要及时公开或解释,对反馈的群众意见和合理建议要及时处理和采纳。

规范性原则。校务公开的内容必须完整、真实,校务公开的方式、程序要依据既定方案、规范实施。避免盲目性和随意性。

四、校务公开的策略

1、拓宽公开内容

根据学校特点不断拓宽校务公开内容,切实做到“五个结合”。即把校务公开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结合起来,与学校中心工作结合起来,与规范学校管理结合起来,与行风建设结合起来,与教代会、工会的作用结合起来,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创造有利条件。

2、创新工作方法

加强校务公开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全面推行校务公开评估工作,通过评估和督促检查,促进校务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和经常化。

3、进一步完善内部制约机制和有关的规章制度,确保校务公开制度得到落实。要根据校务公开项目的具体情况,确定公开的时限,定期定量公布。要健全议事规则。校务公开的项目和内容,须经党政领导集体研究,形成统一意见后进行公布。

4、设立校务公开栏、意见箱、监督电话、校长信箱。对群众来信来访问题,要认真分析研究处理,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合理化建议要及时采纳,并将办理结果公开。

5、运用学校网络开展校务公开工作。

6、建立校务公开制度执行档案,把每次公开办事的内容、时间、地点等记录在册,以便接受监督检查。

五、加强对校务公开的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

校务公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根据学校的特点,确定校务公开工作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党支部领导,行政主抓,工会、妇联、团委协调监督,业务部门各负其责,师生员工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

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校务公开领导小组,成立由工会、教职工代表组成的校务公开监督小组,明确相应的职责,并建立“领导是第一责任人,部门是第一执行人,工会和教代会是第一监督人,教职工是第一评价人”的校务公开责任制。为有利于做好校务公开工作和便于监督,学校建立校务公开台帐,公布校务公开监督(咨询)电话和校长信箱,对群众、学生举报、投诉的问题要及时调查处理,并在适当范围内公布调查处理结果。充分发挥工会、团组织在校务公开中的作用。建立和完美教职工代表大会对校务公开情况进行评议的制度。

 

附件
    关闭窗口
    打印文档
    手机端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