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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进区马杭片小学体育奖励条例(附件四)
发布时间:2005-01-14   点击:   来源:本站原创   录入者:杨红霞

武进区马杭片小学体育奖励条例(附件四)

指导思想:为了提高全片学生身体素质和运动素养,培养学生的竞技能力。进一步激发全体师生的积极性。经全体教练员和各校长讨论,初步形成以下意见。

一、运动会形式

1 、运动会每学期举行一次,第一学期(下半年秋季)由各学校自己组织开展以班级为单位形式的学校运动会。班主任组织选拔,全体学生参与,以提高全体学生的参与意识,同时选拔出好苗子,充实校运动队。

2 、第二学期(上半年春季)开展以学校为单位的片级运动会。参加比赛 1-5 年级学生。参加人数各年级按班级数算,有一个班就出一男一女。旨在提高运动成绩,选拔尖子参加全区运动会。

3 、冬季三项比赛。(跳绳、踢毽、长跑)

参加人数:跳绳、踢毽三男三女;长跑根据具体情况决定。

二、运动会开设的项目

1 、一、二年级: 60 米、 100 米、 200 米、立定跳远、垒球。

2 、三至五年级: 60 米、 100 米、 200 米、 400 米、跳远、垒球、跳高、铅球。

3 、长跑(一、二年级:男子 800 米、女子 600 米;三至六年级:男子 1500 米,女子 800 米)

三、奖励办法

为了提高运动员、班主任、教练员的积极性,学校决定加大奖励的力度。对各校自己组织的运动会,各校可以根据学校情况,自己拟订一个奖励标准。参加马杭片级以上的运动会,奖励办法如下:

(一)田径运动会

1 、片级团体一、二、三名分别奖 300 、 200 、 100 元。

分数奖:运动员每得一分,教练奖 1 元,运动员奖 2 元。

2 、区级团体:

进入前 5 名奖 800 元,每上升一名奖 50 元。

进入前 10 名奖 600 元,每上升一名奖 40 元。

低于 15 名,每下降一名罚 50 元。连续两年低于 15 名,扣除当年学期考核奖。(奖、罚中心校教练)

分数奖:运动员每得一分,教练奖 15 元,运动员奖 10 元。

(二)单项比赛(跳绳、踢毽、长跑)

1 、片级团体:一、二、三名分别奖 100 、 80 、 50 元。

2 、区级团体:一、二、三名分别奖 300 、 200 、 150 元,四至六名奖 100 元。

3 、常州市级团体:一、二、三名分别奖 500 、 300 、 200 元,四至六名奖 100 元。

4 、运动员一、二、三名分别奖 100 、 80 、 50 元。四至六名奖 30 元。市级一、二、三名分别奖 150 、 100 、 80 元。四至六名奖 50 元。

(三)乒乓比赛

1 、区级团体:一、二、三名分别奖 800 、 500 、 300 元。低于第三名的,降一名罚 50 元。

2 、市级团体:一、二、三名分别奖 1000 、 600 、 500 元。

3 、运动员区级一、二、三名分别奖 150 、 100 、 80 元。四至六名奖 50 元。市级一、二、三名分别奖 200 、 150 、 100 元。四至六名奖 80 元。

四)运动员输送奖

此奖主要奖班主任及完小教练员

本班学生长年参加运动队训练,有一名,班主任奖 5 元,其他主课老师奖 3 元;能够代表马杭中心校参加区一级比赛,有一名教练员奖 100 元。

(五)分管领导奖

分管领导的奖金是教练员奖金的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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