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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中国和联合国儿童基金会技术启迪智慧项目
发布时间:2011-11-15   点击:   来源:本站原创   录入者:徐伟杰

中央电化教育馆函

 


                                   教电馆[2011]97号

 

关于开展中国和联合国儿童基金会技术启迪智慧项目

应用移动设备优化小学科学学科教学的教师培训

暨优秀课例评选活动的通

 

青海、江苏省电教馆,宁夏回族自治区电教中心:

根据中国和联合国儿童基金会技术启迪智慧项目(以下简称“项目”)2011年度计划,为了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提高项目教师应用信息技术优化课堂教学的能力,我馆组织有关专家编写了小学科学培训手册,现决定于11月7~10日在江苏省苏州市举办项目培训,同时开展优秀课例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培训目标

为了更好地促进项目学校应用配发的移动设备开展课堂教学,增强师生应用信息技术和网络开展教与学的能力,提高小学科学学科课堂教学质量。

二、             培训内容

信息技术环境下科学的教学理念、教学方法与教学工具;移动设备的课堂教学应用;优质课观摩;项目东西部地区教师共同备课;现场说课研讨等。

三、培训对象

1.青海、宁夏、江苏的项目学校和伙伴学校各选派1名本学期教授四~五年级科学教师(专职科学教师优先)参加,参训教师需在培训过程中参与共同备课、说课展示、案例制作等活动,并在培训后进行课例拍摄。请务必按要求选派学科教师。

2.有关省、市、县级项目管理人员各1名。

四、时间和地点

1.培训时间:11月7日全天报到,11月8~10日培训;

2. 报到地点:苏州市凯莱酒店。苏州火车站北广场乘178路或518路公交车至相门站下车,往回走200米即到。

五、培训专家

华南师范大学柯清超教授,原苏州市电教馆馆长金陵,苏州太湖度假区中心小学校长唐锦华等。

六、优秀课例评选

培训结束后,参训教师需按要求制作教学案例,并参加优秀课例评选活动(评选活动具体方案见附件1)。

七、其它

1.培训期间(11月7~10日)学员的食宿费由项目承担,往返交通费由派出单位承担。请参训人员全程参加培训,请勿携家属参训。

2.请参训教师自带笔记本电脑或上网本,培训期间需在电脑上拷贝和安装相关培训资源,为培训和后续活动所用。

3.请省级电教馆汇总本省参训人员信息并填写回执(见附件2),于11月3日以前传真至苏州市电教馆,传真:0512-65104902。

4. 联系人

苏州市电教馆 郜虹飞

电话:0512-65104902,传真:0512-65104902

中央电教馆 李贺

电话:010-66490956,传真:010-66490955

本通知电子版可到以下网址下载:http://{域名已经过期}:8080/lms/eduadmin/zh/default.jsp。

 

附件:

1.优秀课例评选方案

2.回执

 

                               中央电化教育馆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八日

 

 

 

 

 

 

 

 

 


抄送:苏州市电教馆


附件1

 


                  优秀课例评选方案

 

一、  课例作品要求

项目学校和伙伴学校教师按照培训的要求,经双方协商后选取同一个教学单元进行共同备课,并完成教学设计(模板见附表1),回到本校后开展课堂教学实践活动,由省、市或县级项目管理单位负责进行课例的拍摄,每个项目学校和伙伴学校分别至少报送1个课例。

二、  报送内容

省级电教馆将推荐参加国家级评选的课例统一刻录成光盘,封面上写清省份,光盘内的课例文件以“省份_序号_校名_课例名称”格式命名(序号须与推荐表的序号一致)。课例内容要求按以下顺序呈现,即:40分钟讲课,5分钟反思,以及制作单位信息。教学设计需由教师本人签名并将电子版刻录在光盘里一齐报送。同时,由省级电教馆填写“课例作品推荐表”(见附表2),盖章后报送原件,并将电子版刻在光盘里。

三、  技检

省级电教馆负责对学校报送的课例作品进行技检,审核所报送的材料是否完整,确保光盘里的课例作品和文件不含病毒,且可成功播放和浏览。通过技检的课例作品可推荐参加国家级评选。未经省级电教馆技检或学校自行报送参加国家级评选的作品无效。

四、  终评

中央电教馆将组织有关专家组成组委会,对各省推荐的课例作品进行国家级评选。

五、  奖项设置

国家级评选将对农村地区项目学校和城市地区伙伴学校报送的课例作品分别进行评奖,组委会将对获奖的优秀课例颁发证书。对项目学校和伙伴学校报送的课例作品分别设置以下奖项:一等奖1个、二等奖3个、三等奖6个。另设优秀组织奖若干。

六、  作品报送

请省级电教馆将光盘、教学设计表和课例作品推荐表于2012年3月16日前用快递方式寄至中央电教馆国际交流与合作处,联系人:李贺,通信地址:北京复兴门内大街160号609室,100031。电话:010-66490956,传真:010-66490955,电子信箱:lihencet@{域名已经过期}。

七、相关说明

参评作者应当严格遵循知识产权的有关法律、法规,所提交的作品必须为原创作品,不得一搞多投或用此作品去参加其他比赛。参赛作品如产生侵犯他人权益的行为,所造成的后果由参赛作者本人负责。

对于所有参评作品,参赛作者承诺一次性地、不可撤销地、排他地将其对参赛作品之著作权在法律许可的最大范围内全部转让中国和联合国儿童基金会技术启迪智慧项目,承诺该项目可以通过光盘、纸介质、网络资源等形式,仅为该项目之目的,对许可参评作品或经修改的参评作品使用、制作、开发和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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