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各有各自的兴趣与爱好,不能勉强,也不应勉强。千百年来,我国有许多古训。通俗的如人们常说的萝卜青菜,各有所爱。文雅一点的古训有:“人各有志。”
对于大人,这一点大家都认识得比较明确。但是对于孩子,家长多不愿承认孩子,尤其是自己的孩子也有自己独特的兴趣与爱好。常常喜欢用一个陈腐的尺度,总认为自由选择只是大人的事情,小孩不能有或不应有。我们所讲到过的强迫坐不住的孩子弹琴,以致孩子只得砸断自己的手指来作为反抗;不顾孩子的抗议,父母催命一样催促孩子写字画画等,都是父母不尊重孩子的兴趣与爱好的表现与后果。
随着孩子进入中学,他们逐步懂得爱美和讲漂亮,孩子们在生活上的喜爱逐步表露了出来。在穿衣服的样式、衣服的颜色及发型的选择上逐步开始表现出了自己的喜爱,甚至与父母争论。
例如,孩子放学回家常偷偷地在自己的房间里放他们从同学中借来的流行歌曲,他们听的入迷,认为够味,够刺激。而父母听了,则觉得刺耳。于是会出来干预:“哪儿弄来的这些难听的歌曲?这哪是什么唱歌……”如果是小学生,听到父母这样的指责,有的可能不敢反驳,但有的可能就会与父母争吵。而有些软弱的,听到父母对自己喜爱的东西评价得这么低,甚至会感到泄气或绝望。因为这个时期的孩子还刚学会自己判断,一旦自己的爱好被父母否定了,就会失去信心。
因而,遇到这种问题,做父母的首先就要承认每个人都可以有自己的喜爱和兴趣;其次就是尊重个人的喜爱和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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