栏目列表
家长委员会义务
发布时间:2012-10-17   点击:   来源:本站原创   录入者:德育办

 

1、支持、参与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各方面共同配合,齐抓共管,形成教育合力,为学生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校园、社会、家庭环境、提高教育效果。
2、帮助学校发展社会实践、国防教育和劳动教育基地,发动社会各方面支持建立教育基金,为改善学校的办学条件(如教育设备的改善、环境的美化等)办实事,宣传学校有关改革及办学成果。
3、协调家长之间、社会部门与学校、班级之间的关系,协助上级部门对学校教育管理引起争议的问题进行仲裁。 
4、主动参与学校与家庭,教师与家长,学生与学生之间的沟通,注意搜集各位家长对学校管理、教育教学活动诸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每学期向委员会提交提案1—2份,由学校有关部门及时给予答复。
 
                                 武进区马杭中心小学
附件
    关闭窗口
    打印文档
    手机端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