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委员会权利
发布时间:2012-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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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入者:德育办
1、听取学校有关教育、教学方面的工作计划和总结及重大事件的报告,审议学校教育、教学工作计划,有权对学校各项工作提出咨询,并随时可提出办学意见和建议。
2、组织召开家长或家长代表会议,研讨有关事宜,并作出相应的决议。
3、运用各种形式总结和交流家庭教育的经验,评选和表彰优秀家长。
4、对学校工作人员进行监督,提出批评或表扬意见。
武进区马杭中心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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