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马杭中心小学教育集团“集团办学”先进个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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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发展中心
录入者:
沈小伟
各校区:
根据《关于进一步推进基础教育“集团办学”的意见》(常教基〔2011〕16号)文件精神,马杭中心小学教育集团于2011年6月成立。集团成立三年来,能紧紧围绕“文化共建,管理创新,资源共享,特色彰显”等指导思想,在推进区域优质教育均衡发展过程中做出了诸多尝试,开展了一系列的活动。在三年一轮的集团化办学工作即将进入阶段性总结之际,为总结经验,更好地做好集团工作,经研究,决定评选马杭中心小学教育集团“集团办学”先进个人,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马杭中心小学教育集团本部及各校区进行教育、教学和管理的干部、教师(包括目前在外校交流的同志)。
二、评选条件
1、服从集团办学大局,主动相应交流号召。
2、在成员校的管理、教育、教学和科研等方面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或者在核心校主动思考推进教育集团发展的策略,能不定期地指导成员校工作,促进成员校优质均衡地发展。
3、受到学生喜欢、家长放心、同行敬佩和所在学校满意的高度评价。
三、 评选程序
1.申报。认真填写《马杭中心小学教育集团集团办学先进个人申报表》(见附件)。
2.推荐。由各校区组织评选,其中本部限报9名,城东、马幼、南塘桥校区限报3名,杨区校区限报2名。申报材料纸质稿一份盖印后送交蒋华处,同时报送一份电子稿,电子稿报送邮箱:wjmhjh@{域名已经过期}。
报送截止日期:2014年5月27日。
3.评审。马杭中心小学教育集团成立评审小组,负责先进个人的评选工作。根据评选条件,评审小组对推荐名单进行全面考核,最终确定先进个人入选名单。
4.发文。由马杭中心小学教育集团发文表彰。
附件:
1.马杭中心小学教育集团集团办学先进个人申报表。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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