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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举办江苏省第十七届“蓝天杯”中小学教师优秀论文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6-09   点击:   来源:原创   录入者:白舜华

各市、县(市、区)教师发展中心(教师进修学校):

“蓝天杯”中小学教师优秀论文评选活动,是一项主要面 向全省农村中小学教师的专项活动。自2003年起每年举办一届,迄今已举办十七届。十六年来,本着“同在一片蓝天下”的活动理念和服务广大一线教师,特别是农村教师的评奖导向得到了广大教师的普遍欢迎,也得到了省教育厅师资处领导的直接关注、关心和支持、指导,各地教育行政部门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宣传,活动的影响力不断加大。

为进一步服务我省广大农村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的专业发展,特别是提升农村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的教科研能力,经研 究并报省厅师资处领导同意,今年仍将举办江苏省“蓝天杯”中小学教师优秀论文评选活动。请各市、县(市、区)教师培训机构(教师进修学校、教师发展中心)继续关心、重视这项活动,积极发动、认真组织好本地区教师报名参加。

 

主办单位: 江苏省中小学教师培训学会

支持单位:江苏省教师培训中心

江苏教育行政干部培训中心

2019年4月20日


附件:

江苏省第十七届“蓝天杯”中小学教师优秀论文评选动征稿要求

江苏省第十七届“蓝天杯”中小学教师优秀论文评选活动由江苏省中小学教师培训学会主办,江苏省教师培训中心、江苏教育行政干部培训中心作为支持单位,由《教育界·教师培训》编辑部具体承办。现就有关事项作如下要求:

一、论文要求

1.立意新颖、观点鲜明、立足实际、着力创新、原创性强。

2.论文篇幅3000字左右,不超过5000字。参考引用率10%以下。

3.论文提交方式采取“网上提交与带封面论文电子稿提交”同时进行。文本格式要求是:标题用二号黑体,标题下面的单位、邮编和姓名用四号楷体,摘要用小四号楷体,正文用四号宋体,1.5倍行距,参考文献和注释用五号楷体,A4页面。

4.往年已参加“蓝天杯”评选并获奖的教育科研论文和发表的文章不得参评。

5.课题报告、教学设计等形式的文章不属于本次论文评选范围。

二、参评对象

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各培训机构教师,均可独立或合作(不超过2人)撰写论文参加评选。

三、评选时间

2019年6月30日截稿(7月初审,8月复审,11月颁奖)

四、评选办法

1.聘请高校教授、科研院所研究员、特级教师、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领导组成专家评审委员会,在复评的基础上完成论文的终评。

2.按中学组(含培训机构)、小学组和幼儿园组分别评出一、二、三等奖,其中一等奖为1 以内,二等奖为20左右,三等奖为40左右。获奖者将由江苏省教师培训中心与江苏省中小学教师培训学会联合颁发获奖证书。

3.根据各地选送论文的数量和质量,评出优秀组织奖若干名。

4.获一等奖和优秀组织奖的部分代表将被邀请参加今年11月举办的论文颁奖大会。

5.对抄袭、剽窃的参评论文,一经查实立刻取消评选资格, 并通报作者所在地教育局,且五年内禁止参评。

6.每篇参评论文须交评审费50元,主要用于评选、授奖和印制优秀论文集等。

五、送评要求

1.所有参评论文均需在江苏教师教育网”http://{域名已经过期} “蓝天杯论文评比”专栏进行网上注册申报和论文提交,必须取得网站生成的论文编号和封面方可参评(封面需合并至论文电子稿,文件名为“地区 XX学校 姓名”)。

2.各校以校为单位收集整理,汇总好Excel《2019年蓝天杯论文汇总表》,并与汇款凭证、论文电子稿一起打包(文件名“2019 地区XX学校”),发送至邮箱:dyduanyun@126.com

3.评审费汇款转账账号:

名:丹阳市财政局财政专户

开户行:中国银行开发区支行

号:4676 5822 0673

4.联系人:陆老师 18006158062 ,段老师 13952857255

 

    请各位老师积极撰写论文,完成网上申报,将论文电子稿发给白舜华老师,本校截止日期为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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