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暂行意见》(常教基〔2019〕4号)精神,为做好2021年春学期课后服务工作,根据我校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服务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午放学以后开展课后服务。课后服务结束时间:一二年级17:00,三四年级17:10,五年级17:20,六年级17:30。
二、服务内容
1.安排学生完成作业,个别答疑辅导,禁止进行集体教学或“补课”。
2.安排学生参加各种社团和兴趣小组活动。
3.安排学生自主阅读交流,或观看优秀影片等主题活动。
三、班级安排
根据报名人数排班,利用学校原有教室和各专用活动室进行课后服务。
四、教师安排
课后服务人员为学校在职教师,以级部为单位,每天每班安排1人,每天安排1名行政人员参与负责。
五、安全保障
落实工作责任,确保课后服务规范有序、安全稳定、群众满意。为保障学生安全,课后服务期间家长及外来人员禁止进入校园,如遇特殊情况需提前进入校园的,必须得到学校同意并在门卫登记管理。
六、收费标准
根据常州市《关于贯彻落实〈省教育厅 省发展改革委 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常发改【2020】94号)精神,课后服务费收费标准为每生每学期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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