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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21年度“幸福教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1-21   点击:   来源:原创   录入者:尹丽萍

响应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做“四有”好老师的号召,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展示从幸福走向幸福的办学理念和教师良好精神风貌,大力营造做幸福教师”的浓厚氛围,经校行政商议,决定开展马杭中心小学2021年度“幸福教师”评选活动。现将评选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全体教师。

、评选条件

1.做幸福教师,要遵纪守法明大德。全面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用党的创新理论成果武装头脑,将学习与实践结合,从党的红色谱系之中立心铸魂,坚定理想信念,补足精神之钙。

2.做幸福教师,要为民服务修公德。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从时代楷模和英雄人物身上感悟道德风范,崇尚、培养甘于无我、不惧困难、真诚奉献的崇高品德,以德立信,以德服众。

3.做幸福教师,要清正廉洁严私德。大力弘扬严于修身律己、乐于接受监督、严格家教家风的崇高风范,自觉把个人追求和人生价值体现在为党和人民事业的奋斗之中,立德固本,修身正行。

4.做幸福教师,要爱岗敬业铸业德。牢固树立良好师德师风,争做新时代“四有”好教师,在积极投身教育教学改革的实践中勇于进取,乐于奉献,在融洽师生关系、增强师生感情、创造和谐育人环境等方面有幸福体验

三、评选程序

1.由各级部自主申报一人,填写申报表(见附件),于1月24日前将申报表发至思想建设中心。

2.校长室审议,经学校批准后进行公示,并在学期初进行表彰。

 

 

思想建设中心

2022.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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