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建设制度
发布时间:2018年0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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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华英
1、带头廉洁自律,勤政廉政,遵纪守法,不徇私舞弊,自觉接受监督部门的监督,维护党纪和法规的尊严。
2、增强公仆意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准把职权、职责范围内的业务变为有偿服务,坚决杜绝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的现象发生。
3、忠于职守,不兼任经济实体职务,不从事有偿中介活动。
4、公务活动公开,不接受个人和单位赠送的礼物、礼金和有价证券。
5、勤俭节约,严禁公费大吃大喝,不准用公费旅游,不准用公款参与高消费的娱乐活动。
6、不准利用职权关系向企业及下属单位索要钱物和报销应个人开支的票据款项。
7、不插手基建工程项目的中介活动,不干预基建工程的招标、投标。
8、严格遵守财会制度和人事管理制度,不乱写、乱批条子;不搞任人唯亲、拉帮结派。
9、不参与吸毒、贩毒、走私、贩私、嫖娼、卖淫、赌博等活动。
10、不准弄虚作假,严禁假公济私,并教育管好自己身边的工作人员及亲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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