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之本,师德为先”,教师是一份神圣的职业,它承载着一个家庭的希望,一个民族的未来。孔子曾说过,“其身正,不令则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教师若没有好的道德修养,纵然理论再高,教育的形式再好,艺术性再强,都是无根之木、无源之水!每个教师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一思一想、一情一态,都清晰而准确地印在学生的脑海里,这就是教师的示范作用。为了进一步提高教师的品行,区教育局开展了争做“三好教师”的主题教育活动,即在家庭做“好成员”,在学校做“好教师”,在社会做“好公民”。
在此行动中,我深刻的认识到教师是知识的化身、智慧的源泉、道德的典范、人格的楷模,是学生的引路人,换言之教师是学生美好心灵的塑造者。办公室里面的“学高为师,身正为范”时时提醒我,教师不仅需要知识,更需要品行。
为了更好地提高自己的修养,我再次学习了《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江苏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常州市中小学教师八要十不师德自律规定》等有关师德建设的法律法规,感受颇深。教师不能只停留在传授知识这个层面,而应在各个方面做学生的引路人,教师要与学生平等的相处,尊重学生、信任学生、爱护保护学生,始终坚信只要付出的足够多,每个人都能成功。
师德的学习过程不是一种形式,要践行在我们的教育工作之中,在今后的职教生涯中,我要以学校的优秀教师为榜样,以“学高为师,身正为范”为准则,努力争做“三好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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