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学校分配制度改革,发挥绩效分配的正向激励作用,根据《关于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非义务教育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的指导意见》(武教人2012〕10 号)、《关于深化武进区教育系统学校绩效工资改革的实施办法(试行)》(武教管〔2021〕1 号)、《关于完善武进区中小学绩效考核方案的指导意见(试行)》(武教管〔2021〕4 号)、《武进区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绩效工资分配工作的指导意见》(武教管〔2023〕23 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发挥绩效工资分配的杠杆作用,推动中小学教师评价改革,激发教师发展动力,激活学校办学活力,建设新时代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为擦亮“吾有优学”民生名片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 二、绩效工资构成 绩效工资主要由以下三个部分组成: 1.基础专项绩效。主要体现所聘岗位要求和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等因素,按照教职工实际聘任岗位(职务)对应的区定标准按月发放。病、事假人员按实际工作月数发放,当月工作不满10个工作日的不发放基础专项绩效。 2.年度专项绩效。 3.奖励性绩效工资。 三、绩效考核办法 年度专项绩效和奖励性绩效工资按区统一要求合并考核发放,主要体现工作量、工作成效和贡献等因素。 1.考核原则 (1)绩效性原则 坚持向“班主任、超工作量教师、优秀教师”倾斜,充分体现 “多劳多得、绩优多得、责重多得”,适当拉开差距,不平均发放。 (2)导向性原则 体现有利于调动广大教职工积极性、有利于促进教师成长发展、有利于促进学校和谐发展的价值导向。 (3)改革性原则 学校根据自身特点、历史文化、发展要求统整好原有各类考核奖励办法,制订新的绩效考核方案,充分体现学校改革发展的要求。 (4)稳定性原则 坚持客观公正,充分发扬民主。绩效考核方案广泛征求教职工意见,把握好改革力度和群众承受程度的关系,得到大多数人员的拥护,确保平稳实施。 2、工作要求 教职工绩效工资分配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关系到全校教职工切身利益。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 (1)加强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绩效考核领导小组,书记、校长任组长,成员由其他校级领导、中层干部代表、教师代表组成,其中教师代表不少于领导小组总人数的 30%。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绩效考核方案的制订和绩效考核工作。具体名单如下: 组长:张卫平 组员:盛永泽、蒋华、徐伟杰、尹丽萍、沈斐、杨鹂、白舜华、盛小玉、王会、曹芳、马慜辉、杨丹、徐莹 (2)做好政策宣传。 学校做好绩效工资改革的政策宣传,引导教职工理解支持改革,正确看待绩效工资的差距,化解实施过程中的各种矛盾和问题,激发教职工工作积极性。 (3)修订完善方案。 学校按教育局相关文件精神,修订完善绩效考核实施方案。考核方案在广泛征求教职工意见的基础上,由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报教育局审核同意后实施。 (4)严肃相关纪律。 绩效工资专款专用,不在规定的绩效工资总量以外以任何名义自行发放津贴、补贴和奖金。健全考核制度,规范考核程序,优化考核办法,进一步增强考核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考核过程公开透明,考核结果公示,接受广大教职工的监督,对考核、分配、发放中持有异议的情况,学校及时做好复核和申诉的答复工作。学校成立绩效工资实施争议调解小组,调解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蒋华 组员:沈斐、邹文平、梅英、杨丹 四、具体实施办法 (一)基本奖励 1、常规管理15% 按《武进区马杭中心小学教师常规管理考核细则》执行,教育教学常规符合学校规定要求。 2、安全考核10% 按照《武进区马杭中心小学安全管理考核办法》执行。由于教师失职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的不得此奖。 3、师德考核10% 教职工能为人师表,具备良好的师德,忠于职守,师德考核达标。符合文明办公要求。 4、满工作量10% 按照武进区教育局《关于进一步明确中小学教职工工作量指导标准的通知》(武教管〔2023〕9 号)文件精神执行。 5、出勤管理5% 按照《武进区马杭中心小学关于出勤管理说明》执行。 (二)责重多得 管理岗位奖(按每学年10个月计发):管理岗可兼得,但总数不超中层正职。 1、班主任考核 按每月 600 元的标准,全年按 10 个月计发,另外再按《武进区马杭中心小学班主任工作考核细则》对班主任进行考核后发放考核奖,一等奖350元/月,二等奖250元/月。 副班主任由学生中心、级部主任、班主任共同考核后发放,优秀:450元/月,合格:300元/月,全年按 10 个月计发。 2、中层考核 担任学校中层干部副职津贴和考核奖参照班主任标准,中层正职标准上浮20%,需认真完成学校安排的有关工作,符合考核要求,详见《马杭中心小学中层考核条例》。 3、其他职务考核 中层助理:300元/月;级部主任:300元/月;备课组长:200元/月。 (三)多劳多得 1、超工作量 学校按照学校实际情况核定教师满工作量标准,对于超过工作量标准的老师按10元/课时计发。学校临时安排教师代理课务的按照语数英30元/节,其他学科10元/节计发,临时代理班务的按50元/天计发。 2、加班值日 学校安排的临时加班按100元/天/人计发。值日一学期150元/人,值日次数较多的人员酌情增加。 3、其他 对于教龄满20年仍然坚持在一线教本专业学科的教师,能发挥传帮带作用,奖励1000元/学年;对于教龄满30年仍然坚持在一线教本专业学科的教师,能发挥传帮带作用,奖励2000元/学年。 (四)绩优多得 1、教学质量 学校根据每学期期末学科调研考核的成绩进行奖励,具体如下: 优胜奖:考核成绩在年级前50%,奖200元/门(计算平均分或优秀率,不可兼得)。 进步奖:教学质量有明显进步(校长室核定),奖200元/门(计算平均分)。 合格奖:及格率达区标准,奖100元/门。 担任两班数学或三班英语的教师奖励800元,跨年级担任两班数学或三班英语的教师奖励1200元。 2、辅导学生 区级以上竞赛需涉及学校办学水平考核加分项目,团体个人不兼得,同一比赛项目按最高获奖计发,具体见《武进区马杭中心小学竞赛奖励办法》,原则上总计不超过2500元;教师获区、市级优秀辅导员的分别奖100元、200元。 校级竞赛:团体一、二等奖50元、30元,个人一、二等奖10元、5元(团体和个人不兼得)。 3、专业发展 (1)基本功、评优课、公开课 基本功竞赛(含班主任基本功):区级一、二等奖按1000元、800元计,市级一、二、三等奖及以上按1500元、1000、800元计; 评优课(信息化教学能手):区级一、二等奖按800元、600元计,市级及以上一、二、三等奖按1500元、1000元、600元计; 校级相关竞赛一、二等奖按50元、30元计; 公开课:区级公开课50元/节,市级及以上公开课100元/节。 (2)论文奖励 论文获奖:区级一、二等奖300元、150元计;市级及以上一、二、三等奖800元、500元、200元计(区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评比,含德育论文,同一篇论文不兼得)。 论文发表:教师论文在核心期刊发表奖励按5000元/篇计(核心期刊目录见相关文本);省级及以上正规刊物1000元/篇计;其他刊物300元/篇计(需评职称认可)。 通讯报道:区级以上微文、报道录用50元/篇,校级20元/篇。 (3)项目课题 对于推进学校发展的课题、前瞻性项目、品格提升工程等,学校设立项目奖,课题(项目)组长按照以下标准奖励:市、区级分别奖励800元、500元/人;组员奖励300元、200元/人,原则上项目结题时一次性奖励。 (4)青蓝工程 对青蓝工程中承担带教任务的导师奖励500元,每多指导1名徒弟增加奖励200元,总额不超过1000元。 4、重大贡献 (1)对获得区、市级优秀教研组称号的教研组分别奖励1200元、2000元,由教研组长分配,原则上组长不低于组员的2倍。 (2)在学校争创区、市级以上各项荣誉做出重要贡献的人员,每年度向校长室申报,具体奖励由考核领导小组核定。 五、有关问题说明 1、事业编制教师和备案聘用教师统一考核发放。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发或减发专项绩效奖励: (1)师德考核不合格或基本合格不发,因师德师风、党风廉政、安全考核中有失误和过错,造成不良影响的视情况减发; (2)长病休人员不发; (3)年度考核不合格或基本合格或因受处分年度考核被确定为未定等次人员不发; (4)待岗时间在半年之内的人员减半发放; (5)病假、事假、旷工等按学校规定减发; 本办法须经教育局审核同意、由学校教代会审议通过后实施。本办法自2021—2022学年度起执行。 常州市武进区马杭中心小学 2023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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