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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进区马杭中心小学年度考核工作制度
发布时间:2018-12-04   点击:   来源:原创   录入者:王华英

根据区教育局相关文件的精神,为正确评价教职工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做好每年度考核工作,现制定本制度。内容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增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大局意识、服务意识、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促进干部队伍建设。通过考核,激发广大教职工立足本职、勤政为民、科学发展的工作热情,确保各项工作的全面落实和完成。

年度考核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的原则,实行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平时与定期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按照规定的权限、条件、标准和程序,在日常考核的基础上,对教职工进行年度考核。

二、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本单位所有在编教职工。

三、考核内容和标准

年度考核要以岗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依据,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要将学年度考核、专业技术考核结果运用到年度考核中。

考核等次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

()确定为优秀等次须具备下列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高;

2、精通业务,工作能力强;

3、工作责任心强,勤勉尽责,工作作风好;

4、工作实绩突出;

5、清正廉洁。

()确定为合格须具备下列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较高;

2、熟悉业务,工作能力较强;

3、工作责任心强,工作积极,工作作风好;

4、能够完成本职工作;

5、廉洁自律。

 ()工作人员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确定为基本合格:

1、思想政治素质一般;

2、履行职责的工作能力一般;

3、工作责任心一般,或工作作风方面存在明显不足;

4、能基本完成本职工作,但完成工作的数量不足、质量和效率不高,或在工作中有较大失误;

5、能基本做到廉洁自律,但某些方面存在不足。

()工作人员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确定为不合格:

1、思想政治素质较差;

2、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不能适应工作要求;

3、工作责任心或工作作风差;

4、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

5、存在不廉洁问题,且情形较为严重。

四、考核等次比例

1、按教育局核定的各等次人数。

2、学校主要领导(包括主持工作的副职)的考核等次,由教育局结合学校考核和民主评议等情况确定。

五、考核方法和程序

1、个人述职。被考核的教职工根据岗位职责和年度工作目标,在对年度工作进行全面回顾、认真总结的基础上,在级部范围内作述职报告,并填写登记表。

2、民主测评。以级部为单位组织教职工进行无记名民主测评,听取群众意见。

3、拟定等次。在个人述职、民主测评、综合评议的基础上,主管领导作出年度考核的评鉴意见,并提出考核等次,经学校考核委员会审核后确定考核等次。

4、公示。对拟定为“优秀”等次的人员(含行政奖励)在本校内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5、确定考核等次。公示结束,确定教职工的考核等次,反馈考核结果,被考核人在年度考核登记表上签字。

6、将考核结果上报备案。

六、考核结果的使用

1、年度考核结果作为对教职工奖惩、培训、评聘专业职务,调整职务工资及聘用的依据。对考核评定为基本合格的人员,学校应对其提出诫勉,限期改正。对考核评定为不合格的人员,应根据相应的规章制度进行处理;

2、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本校教职工的奖励分为嘉奖、记功、记大功、授予荣誉称号。参照公务员年度考核办法,被确定优秀等次的,当年给予嘉奖;连续三年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记功一次;

 

武进区马杭中心小学

2015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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