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1、 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学能手、教坛新秀是教师队伍中的优秀人才资源,是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中起骨干带头作用的教师,是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和课程改革的中坚力量。为充分发挥其示范表率和指导带动作用,进一步科学、规范管理骨干教师队伍,根据省市区骨干教师管理办法,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办法。
2、本办法旨在加强我校的骨干教师队伍建设,促使我校教师队伍在现有基础上有一个更大提高,成为较具实力和竞争力的师资队伍。
3、本办法包括各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学能手、教坛新秀的职责与待遇、考核与管理两个方面的内容。
二、职责与待遇
1、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的权利与义务、待遇与职责相统一。在教育教学活动中要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教书育人,积极承担并圆满完成学校安排的各项教育教学任务;积极带头参加教育教学研究,开展课程改革实验,在本学科领域进行较为积极的探索实践,学科教学水平和教学成绩保持领先水平;加强自身的专业技能训练,掌握先进的教育教学手段,能够独立完成或组织完成学科的现代化课件的制作和应用,并帮助同学科的教师提高课堂教学水平与教学质量;积极撰写教育教学论文与心得,参加上级组织的论文、课件、教学方案设计的评比活动,或在报刊杂志发表论文。
2、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学能手、教坛新秀的职责
(一)学科带头人应认真履行下列职责:
(1)、主持或参加一项省、市(区)、校级课题研究。
(2)、承担学校教学研究工作或带头参与某学科研究,并富有成效。
(3)、每学年至少撰写教学论文一篇。
(4)、每学年承担一次市、区(校)级示范课或者进行一次师资培训专题讲座。
(5)、积极配合教务处承担教师继续教育教学任务。
(6)、培养指导1名青年教师并取得成果。
(二)骨干教师应认真履行下列职责:
(1)、参与一项省、市(区)级课题研究,并取得研究成果。
(2)、参与学校的教学研究工作。
(3)、每年撰写教学论文一篇。
(4)、每学年承担一次区级公开课或一次校内示范课,并参与师资培训工作。
(5)、参加或指导学生参加技能大赛。
(6)培养指导1名青年教师并取得成果。
(三)教学能手、教坛新秀应认真履行下列职责
(1)、参与一项省、市(区)级课题研究,并取得研究成果。
(2)、参与学校的教学研究工作。
(3)、每年撰写教学论文一篇。
(4)、每学年承担一次区级公开课或一次校内示范课。
(5)、参加或指导学生参加技能大赛。
(6)、结对指导1名青年教师。
6、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学能手、教坛新秀的待遇
享有荣誉称号,得到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授予的相关规定待遇。
同时,校级骨干教师享受下列待遇:
(1)、具有申报区级以及以上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的资格。
(2)、优先参加有关学科提高培训。
(3)、学校优先安排申报的教学研究课题以及课题的结题研究经费。
三、推荐与评审
1、符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评选条件者自愿申报参评,经学校、市区教育局考核,确定人选。由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培养和选拔。
2、我校成立学校推荐考核小组,对教师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对照市、区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评选办法,择优推荐人选参评。
3、校级骨干教师每三年进行一次评选,教师自愿申报参评,学校骨干教师推荐考核小组对照市、区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评选办法进行评定。
四、管理与考核
1、学校对五级梯队教师进行管理与考核,实行学年度考核。按个人书面述职与考核小组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考核注重过程与工作实效。
具体考核程序:
(1)、被考核的五级梯队教师对本学年度的示范课教学、继续教育、培养指导青年教师、教育科研工作的完成情况以及教育教学工作成绩进行书面总结,提交相关材料。
(2)、考核小组对五级梯队教师对照考核内容和要求,进行全面的考核,并作出考核结论。
2、学年度考核结果分为称职与不称职两种,对学年度考核称职的教师将兑现待遇,不称职的教师不兑现待遇,并提出整改提高方面的建议。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定为不称职等次。
(1)、违背教师职业道德;有违法违纪行为的。
(2)、学年内不能履行本办法所规定的相关职责。
(3)、年度考核不称职的。
4、考核组织管理:设立学校考核领导组和考核工作小组专门负责该工作的考核。
五、附则
1、本办法与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管理办法保持一致,有矛盾的地方以上级文件为准。
2、本办法由校长室解释,自通过之日起执行。
武进区马杭中心小学
2017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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