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之,凡事都有两个方面,有一利就可能有一弊,有得必有失。如果谁因为弊忘了利,或是因为失忘了得,就可能泯灭了心存的“感激”,更谈不上感恩了。 记住吧,感恩的人,一生快乐! 感恩的人一生快乐 儿时,常听奶奶说:“施恩于人不要记,受人于恩不要忘。”那时年少,不甚懂事,对这句话也没太在意,长大了才真正懂得了它的含义。 多年来,我在生活中见到的却往往与奶奶说的相反。不少人,对别人有点滴好处,一辈子念念不忘;而别人对他的好处,一转身就忘得一干二净。我就认识这样一个人,他曾处于困境中,别人掏出心来帮助他,扶持他,他感动得流泪发誓:“你是天底下最好的好人,我终生不忘,将来若时来运转,一定与你有福同享。”若干年后,这人果然混好了,虽不是亿万富翁,却也腰缠万贯,步入了富人行列。只是他把当初说的那些感恩的话,统统扔到爪哇国去了,见了有恩于他的人,哼啊哈的,摆起大款“恩典”穷人的架子来。 明人洪应明说:“我有功于人不可念,而过则不可不念;人有恩于我不可忘,而怨则不可不忘。”两个“不可”和两个“不可不”,至情至理,这大概就是我国传统道德讲的“君子之心”吧。 为什么有功于人“不可念”?那是怕居功自傲,甚至因功生过,善始而恶终。为什么过则“不可不念”?旧恶不忘,就能成为日后之师,从而赎旧过而不犯新过。 为什么人有恩于我“不可忘”?感恩是一种美德,忘恩是一种不义,忘恩负义与狼心狗肺不二,一辈子都将受到良心谴责。为什么怨则“不可不忘”?“忘记”比“宽容”更为大度,如果人人都死记着别人之怨,就会冤冤相报,人世间可能永无宁日。 “感恩”是一个“大含义”的词。对于个人之恩,忘了也就忘了,不必过于计较,奶奶不是说“施恩于人不要记”吗!但是对于父母之恩,祖国之恩,人民之恩,却应该刻骨不忘。所谓感恩,就是要对给我们生命的父母,给我们衣食住行的工人农民,给我们现代化生活的科学家,心存感激,并以自己微薄之力回报他们和社会。感恩不是还债,是对生命生活的思源,是享受权利后的一种义务和责任。有些“恩”也是永远报不完的,但只要你心存感激,知恩之情就会激励你勇往直前,多做对他人对社会有益的事情。不知感激就是忘恩。莎士比亚在《李尔王》一剧中说: “海怪也比不上忘恩的儿女那样可怕。” 有人原本也心存感激,但在现实生活中一碰到什么不如意的事情,牢骚和怨气就替代了感激。岂不知,许多“不如意”恰恰反映着国家和社会的恩惠——— 假如你因为办房照手续复杂,平添了许多烦恼,就应想到,你已经告别了租房一族,有了属于自己的房产。假如你觉得每月电费节节攀升,别忘了那是因为电扇换了空调,地窖换了冰箱,搓衣板换了洗衣机。假如你因为塞车误了事,心情不痛快,要记着你从前步行或骑自行车的处境有多难。 总之,凡事都有两个方面,有一利就可能有一弊,有得必有失。如果谁因为弊忘了利,或是因为失忘了得,就可能泯灭了心存的“感激”,更谈不上感恩了。 记住吧,感恩的人,一生快乐! (2006年2月17日《中国纪检监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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