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让人喜欢,就要给人一个喜欢你的理由,明白了这一点,我也知道自己以后该怎么做了。 给别人一个喜欢你的理由 苑广阔 搬到这个新房子两个月了,那个胖胖的女房东却总是让我无法喜欢;看得出来,我也不招她喜欢。比如我一旦有一次忘记了关走廊上的灯,她就要唠唠叨叨半天;如果我那个月晚交了一天房租,她就像特务一样暗暗盯着我,好像怕我欠着她房租晚上会偷偷跑掉一样。 但让我奇怪的是,她虽然对待我如此"苛刻",但对住我隔壁的那个男孩子却格外好,不但每次见了面都亲热地称呼他,有时候做了饭也叫他一起吃,即使他欠上10天房租,房东也不会主动找他要。 刚开始我以为他们之间有什么亲戚关系,后来知道这个男孩子也是和我一样,从北方过来,无依无靠一个人在这个城市里生活,真是奇怪了。 为了解开心中的谜团,从某天开始,我就暗暗观察起这个男孩子来,也就逐渐地找到了问题的答案。我发现这个男孩子每次进楼来,总是主动把走廊的声控灯关掉而不是等它自动熄灭,而我却是每次进楼狠跺上两脚,把声控灯打开就不再管它什么时候熄灭了;这个男孩子每次在一楼的客厅碰见房东一家都会停步和他们寒暄两句,而我却为了早点回房看自己喜欢的电视节目,总是旁若无人一路飞奔上楼…… 仔细回想一下,这样对比鲜明的例子实在太多了,在这些对比中,我也渐渐找到了自己不招人喜欢的原因。人和人之间,本来就没有无缘无故的喜欢,也没有无缘无故的不喜欢。别人不喜欢你,是因为你做了让人不喜欢的事;别人喜欢你,是因为你做了讨人喜欢的事。而这些事情并不一定就是和人吵一架或者是救人于水火之中那般轰轰烈烈,在日常生活中的举手投足,一言一行间,喜欢与不喜欢也就慢慢在别人的心里分开了,并最终会反过来影响到我们自己的生活。 要让人喜欢,就要给人一个喜欢你的理由,明白了这一点,我也知道自己以后该怎么做了。 (选自2006年9月《杂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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