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书、读书,并没有给我带来什么名和利。我也没指望读几本商业方面的书便会经商,读几本世界名著便能成为作家。但读书却炼就了我的一颗平常心。 书 痴 佚 名 我不敢说自己是一个读书人,因为我读的书太少太少;我却承认自己是一个爱书的人,虽然家里藏书不丰,但是在生活中我是把书当作自己生命的一个重要部分的,可以毫不夸张地说,我是一个书痴。 最早买书是在师范读书的时候,那时常常从当月的伙食费中省出一部分来,买上一两本自己心爱的书。一边翻着书,一边喝着青菜汤,心里美滋滋的。日积月累,宿舍的小床上堆了小半床书,连睡觉翻身的地方都没有。每夜拥书入梦,一觉到天明。 后来工作了,发了工资,首先想到的是买书。以至结婚的时候,工作七年的我一分钱积蓄也没有。记得有一次,专程为了买书去上海。舍不得去饭店吃饭,自己带了干粮;舍不得打的,拎着一大包书挤公共汽车,累得汗流浃背。回来的时候,除了车票钱,带去的八百元钱全都换成了书。 结婚前,和妻子去扬州买衣服,结果衣服没有买两三件,书却买了一大包。妻子半嗔半笑地说:“不是你陪我买衣服,倒是我陪你买书了。” 书一天天地多起来,为它们寻找住处便成了当务之急。于是,在我的家中,最大的房间成了书房,最气派的家具是我的书桌和两排壁立的书橱,书橱里满满当当地排列着我一本本精心选购来的心爱的书。 有朋友来访,送我一两本书,我会非常高兴,待之若上宾。可是我却从未主动送过一本书给别人,我舍不得。 被动送出去的书倒不少。每每有同样爱书的朋友来访,临走必定要借几本书的。我总是极不情愿地把书一本一本地递出去,像告别自己的亲人,反复叮咛,再三告诫:万勿损坏,按时归还。有些书后来又按时地站在了它原来的位置,有些书却告别了它的主人,一去不复返了。唉,好书人人爱,心疼也没用。 我有一个习惯:每天上班时总要挑一本好书带上,下班时再带回来。倒不是上班时清闲有时间读书,实在是对书爱极了的缘故,舍不得离开它;而且工作不顺的时候,心情不好的时候,读一两页书大有益处。 买书、读书,并没有给我带来什么名和利。我也没指望读几本商业方面的书便会经商,读几本世界名著便能成为作家。但读书却炼就了我的一颗平常心。每天晚上,坐在书房里翻翻书,白天的喧嚣和烦琐便渐渐地离我远去,我的心情很平静。 在眼下,能有一种平静的心态是多么的不容易啊! 所以,前几年报刊上载文批评某些暴富者花很多钱,买很多书,却根本不看书,书成了他们的装潢,我对此不以为然。买书装门面总比直接把人民币贴在墙上的荒唐行为好多了!至少,没有瞧不上书,甚至还对书充满了崇拜和向往。这难道不是好事吗?他们不读书,他们的子女可以去读,就是他们的子女也不读,书静立在书橱里,总有一天会找到它真正的主人的。 我主张报刊杂志等媒体应肯定、褒奖买书的大款,让书走进大款的家中,让他们的钱花到正道上去。这算是我这个书痴的痴人痴语吧。 (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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