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参加全省中小学教师网上法律知识竞赛的通知
各位老师:
为提高中小学教师法律素养,进一步推动教育系统学法懂法用法工作,省教育厅和省司法厅将联合组织开展全省中小学教师网上法律知识竞赛活动(见附件1),根据武进区教育局通知,我校将组织全体在职教师参加参加全省中小学教师网上法律知识竞赛,现将要求通知如下:
一、全体在职教师必须并在规定时间内(2013年11月20日之前)参加法律知识竞赛。
二、本次参赛情况将纳入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内容之中,对成绩80分及以上的教师,认定县级以上培训10学时,由江苏省中小学教师(校长)培训管理系统自动记录入库。
三、竞赛网站。本次活动依托江苏教育网上法律学校开展,参赛人员可以登录江苏教育网上法律学校网站主页(http://{域名已经过期})或者江苏教师教育网(http://{域名已经过期}),进入“中小学教师法律知识竞赛”栏目进行答题。请各位老师用自己的身份证号登陆,进入“密码修改栏”程序后修改“登陆别名”和密码,切记新的登陆密码一定要参照上方的说明设置到“强”方能修改成功。务必记好自己重新修改的信息,然后重新登陆即可开始答题。
四、各阶段主任和校区负责人负责本次活动的具体督促和统计工作。请各位负责人将本阶段和校区教师的参赛人数和参赛人员进行汇总和统计(见附件2),统计结果于11月18日前报中心校办公室,报送形式为电子稿。最后汇总上报教育局。
五、事关各位教师的切身利益,请每位仔细阅读文件,认真参赛。
2013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