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校各阶段、各完小:
为积极响应区委、区政府建设幸福武进的号召,弘扬中华民族扶危济困的传统美德,更好地发展慈善事业,进一步增强慈善救助能力,按照区慈善总会的总体安排及区政府办、区教育局通知要求,现就我片开展2011年度慈善“一日捐”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捐赠对象:各单位在职教职员工。
2.捐赠标准:学校正职校长每人300元,教师每人200元,代课教师每人100元。
3.捐赠上交:各单位工会委员4月18日前将捐赠款项统一上交至王红梅老师处。
4.捐赠仪式:区慈善总会决定于4月25日上午10:30在区行政中心1号楼一楼会议室举行教育系统慈善“一日捐”捐赠仪式活动,要求校长参加捐赠仪式。
5.捐赠要求: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部署,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并明确专人负责,组织好本次“一日捐”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