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苏发〔2018〕33号)文件精神,根据《关于深化武进区教育系统学校绩效工资改革的实施办法(试行)》(武教管〔2021〕1号)、《关于完善武进区中小学绩效考核方案的指导意见(试行)》(武教管〔2021〕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实施原则 1.绩效性原则 坚持向“班主任、超工作量教师、优秀教师”倾斜,充分体现“多劳多得、绩优多得、责重多得”,适当拉开差距,不得平均发放。 2.导向性原则 体现有利于调动广大教职工积极性、有利于促进教师成长发展、有利于促进学校和谐发展的价值导向。 3.改革性原则 学校根据自身特点、历史文化、发展要求统整好原有各类考核奖励办法,制订新的绩效考核方案,充分体现学校改革发展的要求。 4.稳定性原则 坚持客观公正,充分发扬民主。绩效考核方案要广泛征求教职工意见,要把握好改革力度和群众承受程度的关系,要得到大多数人员的拥护,确保平稳实施。 二、实施范围 公办在编在岗教师、备案聘用教师。 三、组织机构 成立教职工专项绩效考核发放领导小组,负责学校教职工专项绩效的考核发放工作。 组长:张卫平 组员:盛永泽、蒋 华、王华英、徐伟杰、张晓丹、郑丽虹、 邹文平、徐 峥 四、实施办法 (一)教育局根据学校办学绩效核发专项绩效奖励总量。 1、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按办学水平及教学质量评估结果由教育局考核发放。 2、增量服务绩效纳入办学质量绩效考核。 (二)学校根据核发的专项绩效奖励总量进行考核发放。 坚持面向全体,保障基本的原则,教师符合常规工作要求,完成规定工作量,安全及师德符合要求,得基础奖励(按总量的50%计)。 具体考核奖励办法 第一部分:基本奖励 1、常规管理奖15% 严格执行教育教学常规符合学校规定要求。《武进区马杭中心小学教育集团专任教师常规管理考核细则》 2、安全考核奖10% 具有“安全第一”意识,根据《安全管理考核办法》,在自己的职责范围内,未发生安全事故,每月可得安全奖。由于教师失职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的不得此奖,并取消评先评优资格。 2、师德考核奖10% 教职工能为人师表,具备良好的师德,忠于职守,师德考核达标。符合文明办公要求。对师德考核优秀的另行奖励(本项奖励上浮10%)。《马杭中心小学教育集团师德考核条例》 4、满工作量奖10%《关于马杭中心小学教育集团满工作量的说明》,对于教师女满50周岁,男满55周岁可酌情减少上课节数,具体根据实际情况,由校长室定。 5、出勤奖5%《马杭中心小学教育集团关于出勤管理说明》 学校对全勤教师进行奖励,对于病事假人员按规定减发。 第二部分:责重多得 管理岗位奖(按每学年10个月计发):管理岗可兼得,但总数不超中层正职。 (1)班主任:600元/月。原则上按照一等奖400元/月,二等奖300元/月,三等奖200元/月计发,考核办法见《武进区马杭中心小学班主任工作考核细则》。 副班主任由学生中心、级部主任、班主任共同考核后发放(优秀:450元/月;合格:300元/月)。 (2)中层:正职720+360元/月,副职600+300元/月,助理500元/月。认真完成本岗位及学校安排的有关工作,符合考核要求,详见《马杭中心小学教育集团中层考核条例》。 (3)级部主任:300元/月,备课组长:200元/月。 第三部分:多劳多得 1、超工作量。学校按照学校实际情况核定教师满工作量标准,对于超过工作量标准的老师按 10 元/课时计发。学校如遇特殊情况安排教师代理课务的按照语数英30元/节,其他学科10元/节计发。 2、加班值日。学校安排的临时加班按100元/天/人计发。值日一学期150元/人。 3、课后延时。服务费按教育局相关规定执行。 4、对于教龄满20年仍然坚持在一线教本专业学科的教师,并发挥传帮带作用,奖励1000元/学年;对于教龄满30年仍然坚持在一线教本专业学科的教师,并发挥传帮带作用,奖励2000元/学年。 第四部分:绩优多得 1、教学质量 学校根据每学期期末学科调研考核的成绩评定进行奖励。每学期一次各类奖项兼得。具体如下: 达标奖(考试成绩在集团平均成绩以上)奖100元/门。 优胜奖(考试成绩在集团前50%)奖200元/门(计算平均及优秀率)。 进步奖(集团校长室核定)奖250元/门。 合格奖(及格率达区标准)奖100元/门。 担任两班数学或三班英语的教师奖励1000元,跨年级担任两班数学或三班英语的教师奖励1500元。 2、辅导学生 指区级以上,涉及学校办学水平考核加分项目,及学校安排的项目,团体个人不兼得,同一比赛项目按最高获奖计发,最高获奖原则上不超过3000元/人。具体见《武进区马杭中心小学教育集团竞赛奖励办法》 3、专业发展 评优课获奖:区级一二等奖按1000元、800元计,市级一二等奖以上按2000元、1500元计。基本功比赛获奖(含班主任基本功)区级一二等奖按1500元、1000元计,市级一二等奖以上按2000元、1500元计。 论文获奖:区级一二三等奖300元、200、100元计。市级及以上一二三等奖1000元、800元、500元计(区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评比,含德育论文,同一篇论文不兼得)。 论文发表:教师论文在核心期刊发表奖励按10000元/篇计。(核心期刊目录见相关文本)省级及以上正规刊物2000元/篇计,其他刊物500元/篇计(需评职称认可)。 五级梯队成员培养周期以外,继续参加学校组织的相应考核,考核合格得相应奖励。 学校名师工作室(含名班主任工作室)经考核,优秀级奖领衔人3000元,良好级奖领衔人2000元,优秀学员奖200元/人。 师徒结对活动中对承担带教的师傅奖励1000元,对多带徒弟的师傅适当增加奖励。 4、项目管理 重点项目:对于推进学校发展的重点项目(前瞻性项目,品格提升工程,研究课题等),学校设立项目奖,按照以下标准奖励:区级500元/人,市级800元/人。 区级学科调研达标:奖励600元/人(按照四个率计算,每个率150元) 获区级优秀教研组校级200/人。市级优秀教研组300/人。 5、专任考核 具体见《武进区马杭中心小学教育集团专任教师常规管理考核细则》考核获奖比例3:6:1,分语、数、英(再分低中高)和综合学科分类计算。 6、重大贡献 在学校争创区、市级以上各项荣誉做出重要贡献的人员,每年度向校长室申报,具体奖励由考核领导小组核定。 五、有关问题说明 1、借用人员的专项绩效考核有借用单位负责,专项绩效奖励由原所在单位负责发放。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发或减发专项绩效奖励: (1)以下人员不发专项绩效奖励: 师德考核不合格人员; 长病休人员; 年度考核不合格或因受处分年度考核被确定为未定等次人员; 待岗时间在一年(或一学年)之内人员。 (2)以下人员专项绩效奖励按本人考核后专项绩效奖励的50%计发。 年度考核为基本合格人员; 待岗时间在半年(或一学期)之内人员。 (3)旷工、病事假人员按相关规定减发。 (4)对因师德师风、党风廉政、安全考核中有失误和过错,造成不良影响的视情况减发专项绩效2-3万元。 本办法须经教育局审核同意、由学校教代会审议通过后实施。本办法自2019—2020学年度起执行。 武进区马杭中心小学教育集团 2021年4月23日 2021年5月6日教代会讨论通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