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武进区“模范职工之家” 创建工作的通知 各镇、开发区、街道总工会,各系统(局)、直属单位工会: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职工之家”创建工作的意见(试行)》、《武进区工会“模范职工之家”管理办法(试行)》、《关于继续做好武进区“模范职工之家”创建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到目前为止,全区有一批工会工作突出,服务职工成效明显的基层工会参与创建并被命名为武进区“模范职工之家”。按照区总工会2022年度重点工作目标考核要求,决定在全区基层工会开展武进区“模范职工之家”创建工作。请各单位对照标准,做好排查推荐工作,将《2022年度武进区“模范职工之家”拟创建名单》(附件1)于9月10日前报至区总工会基层工作部。 “模范职工之家”创建应结合区总工会年度重点工作的开展,需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考核细则参考《关于继续做好武进区“模范职工之家”创建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并着重查看现阶段工会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2.工会卡办理率及开通率不低于职工总数的90%; 3.开展“会员评家”工作,职工(会员)对建家活动民主测评满意度达85%以上; 4.须有满足本级工会开展工作的工会阵地及设施,工会制度及标志标识要在显著位置上墙; 5.各镇、开发区、街道上报拟创建单位不少于1家,其中村(社区)工会不超过申报总数的50%。 联系人:谢雯,联系电话:0519-86312622。 附件:1.2022年度武进区“模范职工之家”拟创建名单 2.武进区“模范职工之家”申报表 常州市武进区总工会 2022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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