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分项目 | 荣誉、业绩 | 分值 | 说明 |
(一)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年限 | | 1分/年 | 教师的教龄按政策规定核定,非主系列专技人员为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的年限。 |
(二)担任现专业技术职务工作年限 | | 1分/年 | |
(三)2026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从事管理工作年限 | | 班主任2.5分/年 | 原则上要求满工作量,兼职人员每年最高分计,不累计,总分不超过12分。 |
| 校级领导:正职4分/年,副职3.5分/年;中层干部:正职3分/年,副职2.5分/年;不纳入中层的年级组长、教研组长、出纳:1分/年 |
(四) 荣誉 | 专业性荣誉 | 江苏省特级教师 | 12分 | 1.专业性荣誉和奖励性荣誉各取最高分,不累计。 2.获专业性荣誉教师要发挥应有作用,每年度必须参照市、区要求进行考核。学校不组织考核,不得分。考核合格加分,基本合格减半加分,不合格和不参加考核不加分。 3.奖励性荣誉须为2026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之间获得,仅限党委、政府、组织、人事和教育行政部门表彰的综合性荣誉。外省市获得的荣誉参照加分。其他各类奖项酌情加分,最高为同类奖项减半分值。 |
常州市特级教师后备人才 | 8分 |
常州市学科带头人 | 6分 |
常州市骨干教师 辖市区学科带头人 常州市名班主任(特级、高级、骨干) | 4分 |
辖市区骨干教师 武进区名班主任 常州市教学能手 常州市教坛新秀 | 3分 |
奖励性荣誉 | 省级及以上综合性荣誉 | 8分 |
市级综合性荣誉 | 6分 |
县区级综合性荣誉 | 3分 |
(五)顶岗交流 | | 2-8分 | 三年考核期内,援疆、援青、援陕1.5年4分,3年及以上8分;城区学校教师到乡村学校顶岗交流一轮(2年)4分(以上乡村学校仅限坐落于雪堰镇、洛阳镇、前黄镇、礼嘉镇、嘉泽镇、湟里镇的中小学);其他顶岗交流教师一轮(2年)2分。 |
(六)业绩考核2026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 | 学校 | 1.师德师风 6分 | (1)根据学校制定的师德考核办法,通过教师自评、学校评价、家长满意度测评等形式进行师德考核。“师德故事宣讲或被媒体报道”、“教师结对帮扶特需学生”、“教师参加教育局家庭教育志愿者赋能行动和未成年人成长指导站活动”纳入学校师德考核办法。家长满意度测评低于90%,师德考核不得为优秀;低于60%,师德考核不合格。 (2)师德考核优秀1分/学期,考核合格0.8分/学期,不合格不得分。 |
2.工作量 6分 | (1)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常州市中小学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常人社发〔2022〕171号﹚文件,对长期不在教学岗位、教学工作量达不到学校同类人员任课标准、经考核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教师,实行转岗或待岗培训。 (2)各学校根据武教管〔2023〕9号、武教管〔2023〕10号、武教委〔2023〕16号文件安排各类教职工教学课务和工作量。 (3)具备教师职称的会计,应担任教学课务。如需晋升职称和岗位,应担任本专业教学课务。 (4)退出现职的中层干部课时数不少于退职前,原则上应担任本专业教学课务。 (5)工作量不足人员得分按照实际课时数和标准课时数同比例折算。 (6)每年病事假5天之内不扣工作量分值。病事假超过5天的工作量得分按照出勤天数和全勤天数同比例折算。 |
3.教育 5分 | 专任岗 3分 | 每学期0.5分。 结合专任教师月岗位考核,采用扣分制形式计算得分,一学期无扣分得0.5分,扣1-5分得0.4分,扣超过5分得0.3分。 |
管理岗 2分 | 班主任考核:一等奖得0.4分/学期,二等奖得0.2分/学期,六个学期得分累计。 德育与安全合伙人参照班主任考核,一等奖得0.3分/学期,二等奖得0.2分/学期,六个学期得分累计。 额外担任蹲点中层、班主任导师等职务的,每学期加0.1分。 |
4.教学 10分 | 课堂教学 3分 | 每学期0.5分。结合教师个人课堂教学学期考核评定,优秀得0.5分,良好得0.4分,合格得0.3分。 |
专业发展 2分 | 参加基本功竞赛、评优课和信息化教学能手比赛获市一等奖得2分,二等奖得1.5分,三等奖得1分;获区一等奖得1.5分,二等奖得1分,三等奖得0.5分。同一项比赛取最高分,不同比赛可累计得分,2分封顶。 执教市级公开课或讲座得0.5分/ 次,区级公开课或讲座得0.3分/次,六个学期得分累计,2分封顶。 |
学业水平 4分 | 语、数、英教师:学业3分。 每学期0.5分。语数英学科教师根据学业水平考核评定,优胜或进步得0.5分/学期,退步明显得0.1分/学期,其余得0.3/学期。由校长室结合学术团队根据综合情况研判核定。 辅导:1分。 语数英教师辅导学生参加区级及以上学科类竞赛获区一等奖、市二等奖及以上得1分/次,区二等奖、市三等奖得0.5分/次,区三等奖0.1分/次,同一比赛取最高分,六个学期得分累计。 |
非语数英教师:学生竞赛3分。 术科专职教师根据每学期个人所辅导的区级及以上竞赛成绩,由校长室统一评定,优秀得0.5分,良好得0.4分,合格得0.3分。 个人获奖:1分。 术科专职教师辅导学生获“优秀辅导员”“优秀教练员”等称号的,区级层面得0.5/次,市级层面得1分/次,六个学期得分累计。 |
其他 1分 | 所有学科教师辅导学生参加校级比赛、专项练习、自课程展评等,获一等奖或达标得0.3分/次,二等奖获0.2分/次,未获奖或未达标得0.1分/次,六个学期得分累计,1分封顶。 |
5.教科研等 5分 | 学期考核 3分 | 每学期0.5分。 根据教科研每学期考核成绩评定,考核优秀得0.5分,考核良好得0.4分,合格及以下得0.3分。 |
课题项目 1分 | 主持市级及以上课题或项目得1分,副组长得0.8分/项,核心成员得0.5分/项,其他成员得0.3分/项;主持区级课题或项目得0.8分/项,副组长得0.5分/项,核心成员得0.3分/项,其余得0.2分/项。竞岗周期内,同一课题或项目只计算一次得分,不同课题或项目可累计得分。 |
论文评比 1分 | 由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论文评比活动,包括双减案例、作业设计、教学成果奖、教科研成果奖以及各类教师征文,获省一等奖得1分/次,省二三等奖、市二等奖及以上得0.8分/次,区一等奖得0.5分/次,区二等奖得0.3分/次。 |
关于其他专技人员: 区教育局规财股负责制定会计岗位业绩考核办法。其他专技人员参照教师专技人员实施岗位竞聘,分数需达到学校同等级教师专技人员的最低分方可执行相应的其他专技岗位工资。 |